田子方教育子擊
宋代:司馬光
子擊出,遭田子方于道,下車伏謁。子方不為禮。子擊怒,謂子方曰:“富貴者驕人乎?貧賤者驕人乎?”子方曰:“亦貧賤者驕人耳!富貴者安敢驕人!國君而驕人,則失去國;大夫而驕人則失去家。失其國者未聞有以國待之者也,失其家者未聞有以家待之者也。夫士貧賤,言不用,行不合,則納履而去耳,安往而不得貧賤哉!”子擊乃謝之。
譯文
魏國太子子擊出行,在路上遇見老師田子方,下車行禮拜見。田子方(卻)不還禮。子擊很生氣,對田子方說:“是富貴的人能對人自高自大呢,還是貧賤的人能對人自高自大呢?”田子方說:“只能是貧賤的人能對人自高自大,富貴的人怎么敢對人自高自大呢!國君如果對人自高自大,那么就要失去國家,大夫如果對人自高自大就將失去封地。失去他的國家的人,沒有聽說有人用國君的規(guī)格對待他的;失去他的封地的人,也沒有聽說有人用大夫的規(guī)格對待他的。貧賤的游士,言語不中聽,行為不融洽,就穿上鞋子離去罷了,到哪里去不能(成為)貧賤的人呢!”子擊于是向(田子方)道歉。
注釋
1子擊:魏文侯的長子,國君的繼承人。
2遭:遭遇,遇到。
3田子方:子擊的老師?!驹敿?xì)見下(擴(kuò)展閱讀)】
4伏謁(yè):行禮拜見。謁:拜見,請求。
5不為禮:不還禮。
6亦:副詞,只是,不過
7而:通“如”,如果。
8國:國家
9聞:聽說
10國:國君,國王
11.待:待遇,對待
12.用:需要
13.合:投契,融洽
14.履(lǚ):鞋子
15.去:離開
16.家:大夫的封地稱“家”。
17.謝:道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