掩耳盜鈴
先秦:呂不韋 撰
范氏之亡也,百姓有得鐘者,欲負(fù)而走,則鐘大不可負(fù);以錘毀之,鐘況然有聲??秩寺勚鴬Z己也,遽掩其耳。惡人聞之,可也;惡己自聞之,悖也!
譯文
范氏逃亡的時候,有個人趁機(jī)偷了一口鐘,想要背著它逃跑。但是,這口鐘太大了,不好背,他就打算用錘子砸碎以后再背。誰知,剛砸了一下,那口鐘就“咣”地發(fā)出了很大的響聲。他生怕別人聽到鐘聲,來把鐘奪走了,就急忙把自己的兩只耳朵緊緊捂住繼續(xù)敲。害怕別人聽到鐘的聲音,這是可以理解的;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為別人也聽不到了,這就太荒謬了。
注釋
范氏之亡也:范氏是春秋末期晉國的貴族,被其他四家貴族聯(lián)合打敗后,逃在齊國。
亡,逃亡。
鐘:古代的打擊樂器。
則:但是
負(fù):用背馱東西。
錘(chuí):槌子或棒子。
況(huàng)然:形容鐘聲。
遽(jù):立刻。
悖(bèi):荒謬。 (8)惡(e):害怕。